书法的笔法运行构成字,就是它的形式。比如一个“点”,你不小心掉了一滴墨汁在纸上,那不是书法中需要的点,其中没有“笔”。当然,即使用笔写,一“点”写不好,也仍然不合书法中的“笔”。所以我所说书法的内容即形式,是有特定含义,有理论和实践的意义的。
“书”和“法”的结合要协调自然。这要靠笔力,靠字间、行间相互呼应。有内在的紧张与协调,才能有张力。写律诗,倘出现上下两联正、反都是一个意思,便等于没说,或至少没有深入地说,这叫“合掌”,用来比书法上行与下行少变化也适用。字与字之间要有呼应,在任何情况下,都要把它放在整个作品里面,大也好,小也好,都要从整体的效果来看,这样的书写才会进入协调自然的法则。
我写字有个习惯,写完以后必须反复看,不光放在桌上看,还要挂在墙上看,不能只看一天两天,要看上十天八天,要发现自己的优点,也要发现不足的地方。只有这样才得趣,才能使自己提高。书法要天天、月月、年年总结。发现不足,便找古人佳帖观摩求得长进。年老了,越发觉得学无止境。
黄庭坚说过这样的话:“凡书画当观韵”。韵离不开节奏,但延伸于节奏之外,更有“味”。我理解“韵”在节奏的基础上又增添了一分中华民族艺术的特色。比如古琴讲究的“韵”,便是一般西洋乐器达不到的。
中国文人画的“韵”是西洋画没有的,这里不想简单区分中西绘画的高下,各有民族特色。韵,不止于音韵,还应扩充到气韵,神韵,情韵。“韵”可以从声律解说,也可以理解为更高的一个美学层次。
如果把一种字帖练上百遍,当然是好事。可以跟着帖走,也可以跟定你喜欢的字帖,但这不是融通,融通是要多方面吸取,把学的东西变成自己的,这就要求临的同时还要悟,在创作的时候有的笔法才能自然而然的从笔下流出。
临不同的帖,要吸收里面的精华,找到与自己的契合之点,深入体悟,变成自己的风格。一定要真正地进入到自己的潜意识当中。不管临了多少,悟了多少,不进到自己的潜意识当中,创作中流露不出来,都不是真正的融通。
虽然经典名作几乎都无懈可击,但是真正的“吸收”却不可能全部照搬,每个学习者按自己的理解“为我所用”。至于“用”什么,如何“用”,全在“我”的心和手的高下了。这是一个长期的毕生的磨炼过程,永无穷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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